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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你俩会成为朋友。
祝锦宸一听他这样讲,十万分的不乐意:“你怎能把我与那个坏胚子比?你们做神仙的,不都说‘论迹不论心’吗?我就是随口说说,他可是直接上手了。要不是那时我人不在庙中,指不定怎么样呢……”
话至此处,他想起来一件事,自惊了一跳,“啊哟”了一声。
记得那门口地上清扫过的行走痕迹,约有两尺多宽,想来应有两、三人之数才对。
做梁上君子,讲的是不动声色,身轻如燕。两三条大汉,空门直闯,这哪是来偷东西的样子!
分明是白抢的阵仗!
不吝将人想得更坏一些的话,这说不定还是要将他弄死在土地庙里的阵仗。
想到此处,祝锦宸的后背终于发出一身白毛汗来。
明霞坊祝三公子名声在外,自然是没人敢动、没人惹得起的。但现在他已是个谁都能骂上两句、踢上一脚的泼皮无赖,就算使尽暴力手段,将他银子掠走、人弄死在此处,那又如何呢?
没人会在乎一个小泼皮的死,也不会有官家来替他寻找公道。就他往日操行,真被人认出来了身份,可能还要交口称赞,道一声死得好,死得妙。
他天性乐观,很有几分没心没肺,即便餐风露宿,心里头也总还是将自己当做一呼百应、前簇后拥的大少爷来看待。即使被城头的菜贩戏弄,遭陈府的帮闲挤兑,跌得满头包时,他也没将自己看低过,只觉卷土重来,不过也就是动动手指的事。
但今日站在这四面漏风的土地庙中,他终于发现到,自己早就不是那“祝三公子”了。
是白褚如何,不是白褚又如何?
都是一样的。无论是谁现在起意要对付他,都易如反掌,无异于捏死一粒蚂蚁。
而他除了骂,除了跳,除了大发脾气,根本就没有能回击的法子。
……
沈玦在这一刻,想起的却是望仙楼中,祝锦宸从白褚手中救下的那个小歌女。
本来他认为,白褚作案的嫌疑最大,但证据不足,不能就将这个帽子就扣死在他头上。昨日望仙酒楼中,人多嘴杂,祝锦宸闹出的动静不小,他与白褚做的又是千百把两银子的大生意。隔墙有耳,或是家仆起心,听到了土地庙中有好书有银子,想要动手分一杯羹,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但想起那个小歌女时,沈玦突然记起了一本书,就又重新怀疑到了白褚头上。
宝物、少女、蒙冤的绅士、复仇的旅程……这个元素配置,实在是非常眼熟。
——这不就是,《基督山恩仇录》吗?
男主角唐泰斯获得了升任船长的机会,与心爱的姑娘订婚,惹来小人眼红嫉恨,栽赃嫁祸于他,将他投入死牢。
落魄公子祝锦宸得到了价值重金的宝物,从登徒子手中救下少女,同样地惹来小人嫉恨,要对他下手,夺他宝物。
不能说是一模一样,但逻辑链可算是对应得七七八八了。
那么,那些人的目的很可能不止于书和银子,而是要对祝锦宸下杀手!
财不露白,贵不独行,就是这样的道理。
祝锦宸行事太过招摇,实在是很容易惹祸上身。
……
各有巧妙不同,却是殊途同归。
想通个中关节以后,祝锦宸已冷静下来,比往常还更沉着几分。
“这些人一击不中,又着意遮掩痕迹,就是希望我莫要发现,好让他们下回再来。”
他呵呵冷笑一声,手脚利索地收拾包裹:“不会有下回。要给他们下回,我就不姓祝,就不配做他们爷爷!”
动作倒是真快,却不知是否真的想清楚了。
——有计划吗?
祝锦宸坦坦荡荡:“当然没有了。”
“但我晓得,这土地庙是不能再待了。”他顿了一顿,解释道,“……都叫我投奔姐姐妹妹去,我却不大愿意。她们既成家了,就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我混成这副鬼样子,去干什么?给她们添堵?咳,不丢人么。”
“且当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吧。你有什么主意,小神仙?”
半空中浮现出一个大字,悬浮在锦帐大床之上。
——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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