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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改后的小说,多了几千字,达到11,000字左右。这个字数仍然属于短篇小说。现在这个年代,短篇小说和中篇小说的界限是25,000字,在25,000字以上的是中篇小说,如果超过13万的,这算长篇小说了。
小说的背景仍然放在上沪这个城市。而他的前身就曾经在苏省苏中那边插队过,当时当地的知青很多也是来自于上沪。所以对上沪的生活比较了解,这也算很正常。
小说的内容仍然是母女俩因那个时代而造成的伤痕,但是他修改后把这篇小说的立意拔高了,他把这个伤痕没有停留在那几年给个人和家庭造成的痛苦,而是把这个伤痕放大到了国家民族的伤痕。
所以他这样的伤痕,还同时包含着爱国的主题。
他有着后世的见识,这是这个时代的人所不能比的。
写完伤痕,他又接着开始创作小说牧马人。
前世牧马人这篇小说原名叫灵与肉,是发表在80年的9月份西北的一个刊物上。
这篇小说可以算作是与伤痕文学几乎是同时出现的反思文学的代表作。
这篇小说后来被改编成电影牧马人,在国内的影响非常大。
前世这篇小说原本是中篇小说,作者写了5万字,但是由于刊物的篇幅有限,被编辑砍下去三分之二,变成了1万多字,也就变成了短篇小说。
季宇宁写的几乎就是作者的原稿,不仅如此,他还加了不少自己的东西。他估计完稿的字数会超过5万字。
小说故事背景提前到了七七年这个时候,主人公仍然是老右,虽然前世全部摘帽是在明年年初,但这两年已经有不少平反的了。另外这时候中美还没有建交,但是转经香江来国内的华侨华人还是有不少的。
主人公许灵均的相貌完全就是按照季宇宁自己来描述的,高大英俊,带有些忧郁。
小说中还从他父亲的口中说出了灵均这个名字的由来。
这个名字来自于离骚中的‘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由于是长房长孙所受到的优待,灵均这个名字就是最好的名字。
他父亲始终挂念他,这才转道香江来国内。并不是原着中因为自己的其他继承人不中用,才转而想到国内的长子。
而许灵均拒绝他父亲出国的理由,是他不愿意出国去做二等公民。这时候北美还没有一个华人的议员。而且这种状况还继续维持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他不愿意出去只享受物质方面的优厚待遇,他更看重的是自己精神上的寄托,那就是他的国家,他现在正在当老师的学校,和他在西北那个偏远地方的乡亲和他的小家。
他说华夏人将来一定会利用全世界的技术、能源、资金和人才来发展自己,再也不会只苦着自己。
将来国家好了,他也会有钱了,他会带着家人以旅游探亲的机会去北美看望他的父亲,也希望他的父亲能够经常回到自己的国家来看看。
季宇宁改后的这篇牧马人,比起前世多了自己来自后世的见识和自信。
所以他写的这篇小说将会更加真切入理和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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